多年來備受關注的資源稅改革近日強勢發力。今年12月1日起,原油、天然氣、煤礦產資源補償費費率將降為0;煤炭、原油、天然氣價格調節基金將停止征收;油氣資源稅適用稅率由5%提高至6%。
10月9日,財政部、國稅總局發布《關于調整原油、天然氣資源稅有關政策的通知》,除釋放出資源稅適用稅率調整外,還集中披露油氣資源稅優惠政策:對油田范圍內運輸稠油過程中用于加熱的原油、天然氣免征資源稅;對稠油、高凝油和高含硫天然氣資源稅減征40%;對三次采油資源稅減征30%;對低豐度油氣田資源稅暫減征20%;對深水油氣田資源稅減征30%。
該通知還詳細規定油氣資源稅綜合減征率、實際征收率和應納稅額計算公式。根據這一調整,國內主要油氣田企業將依據自身資源稟賦、開采技術水平等計算綜合減征率。
此外,根據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10月10日聯合下發的《關于全面清理涉及煤炭原油天然氣收費基金有關問題的通知》,將全面清理涉及煤炭、原油、天然氣的收費基金。
業內人士評價,此輪資源稅費制度改革充分體現了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財稅改革精神,積極推進清費立稅,有利于理順資源稅費關系;有利于增加資源開采地政府的財政收入,同時鼓勵企業加大生產投入積極性,增強發展后勁。
責任編輯: 中國能源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