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建立能耗雙控向碳排放雙控全面轉型新機制,加強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能源消費和碳排放管理,國家發展改革委日前修訂印發《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和碳排放評價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辦法》將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
據悉,我國于2010年開始建立并實施節能審查制度。“節能審查是指根據節能法律法規、政策標準等,對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能源消費、能效水平及節能措施等情況進行審查,并形成審查意見的行為。”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同志介紹,“十四五”以來,全國每年通過節能審查有效減少項目不合理設計能耗約1400萬噸標準煤,相當于減少二氧化碳排放近3000萬噸。
《辦法》明確,將項目碳排放評價結果納入項目節能審查意見。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意見是項目開工建設、竣工驗收和運營管理的重要依據。政府投資項目方面,建設單位在報送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前,需取得節能審查機關出具的節能審查意見。企業投資項目方面,建設單位需在開工建設前取得節能審查機關出具的節能審查意見。
《辦法》還提出,國家發展改革委建立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權限動態調整機制,結合節能降碳形勢、行業發展情況等因素,對重點領域年綜合能源消費量50萬噸標準煤及以上(或年煤炭消費量50萬噸及以上)項目實施節能審查。
“《辦法》將碳排放評價要求納入節能審查制度一體推進,這是節能審查制度的重大變革。”國家節能中心主任劉瓊分析,后續,節能審查工作將在對項目能源消費情況進行把關的同時,進一步強化項目碳排放準入管理,突出控制和壓減煤炭等化石能源消費,從而有力夯實“十五五”時期碳排放雙控工作基礎。
中國國際工程咨詢有限公司資源與環境業務部主任張英健認為,《辦法》將項目碳排放評價納入節能審查制度,上收重點領域重大項目節能審查權限,細化節能審查事中事后監管要求,進一步健全相關規定、補齊制度短板,對更好加強節能審查和碳排放評價源頭把關、推動節能降碳工作邁上新臺階具有重要意義。